摘要:“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”和“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”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,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。国家治理体系是包括国家政治体系、政党体系、行政管理体系、法律体系、权力体系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及其具体职能,是一种客观的运作体系。而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包括国家能力、执政党能力、社会能力等在内的各种能力的总和,是指主观上运用制度体系动员社会、分配资源、协调各种社会关系、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能力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了,只是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了一个基础性的前提,并不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。只有二者的现代化都实现了,才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达到了预期目标。不过,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它所包括的两个方面都不是一劳永逸的,而是具体的、历史的过程。
关键词:治理体系;治理能力;国家治理;治理现代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