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”在何意义上“能够是幸福的”?——一个依据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的阐释纲要 (廖申白)
文章来源:《云梦学刊》2021年第4期 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21-07-05

摘要:在我们灵魂自然赋予的“接受德性的能力”未丧失、未受损的前提下,作为一个“认真的实践者”,我们能够通过正常地运用使它们得到实践的培养;能够通过“实践的学习”使我们的感觉-行动能力与思想能力相互协调地发展,使灵魂获得新的能力;能够像一个“认真的人”那样,“关心”地运用我们由此获得的灵魂能力、感受与品性,使之成为灵魂的新的自然,接近并获得德性,令我们的生命充实繁荣。而若我们能这样地生活下去,我们也将由是而能够去沉思永恒事物,沉思和把握我们整个生命就其自身而言的“是其所是”或“形式”。在这些意义上,我们能够“是幸福的”。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不是在对任何一个“有理性的人”提出一个应当去过沉思的生活的论证或劝勉,而是在向那些具有理性的“认真的实践者”指出一条下面将说明的他/她将能够“是幸福的”的真实的“道路”。

关键词: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;是;幸福;“能”;“实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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